世界环境日|东昌法院集中化解四起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不正
2023-06-21 21:37: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世界环境日|东昌法院集中化解四起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政处罚案件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关注2023-06-06 17:26吉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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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东昌法院集中化解四起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政处罚案件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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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6 17:26
吉林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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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要有“烟火气”,但拒绝“乌烟瘴气”。
餐饮油烟是大气污染源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油烟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是雾霾和臭氧的前体物之一,对市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是饭店周边市民反映和投诉的热点问题。2023年6月5日,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东昌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四起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政处罚案件。
基本案情
通化市东昌区五月花小区附近烧烤店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造成环境污染,居民不堪其扰,多次向城市管理部门投诉。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启动了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区餐饮经营场所采取地毯式、拉网式排查、整治,通过调查发现多家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对经整改仍不符合油烟排放标准的四家烧烤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营者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亦未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东昌法院行政庭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书后,组织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四位餐饮服务业经营者进行行政争议化解。
承办法官认为“处罚不是目的,规范才是根本”,通过讲事实、摆道理、以案释法,四位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均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其行为给环境造成的危害,主动缴纳罚款并当场签署正确使用油烟净化设施保证书,表示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会严格按要求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清洗,避免超标准排放油烟情况。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当庭撤回强制执行申请。
以案释法
行政争议化解结束后,对于餐饮经营者而言,遵守包括《食品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在内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尤其在居民区附近经营“重口味”餐饮业时,应更加注重油烟净化设施、异味处理设施、隔油池等污水预处理设施的安装和定期清疏维护,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居住环境造成污染。对于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督促从业单位正确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定期进行清洗并制作台账,提升环境治理管理水平。
此次油烟污染行政争议集中化解,展现了东昌法院保护生态环境的初步成果,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院保护碧水蓝天的坚强决心,坚决有力地制裁各种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有效解决好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方面的纠纷和争议,努力营造宜居宜业的良好生态环境,让我们的城市空气质量一天比一天好。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如果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
撰稿:行政庭
原标题:《世界环境日|东昌法院集中化解四起餐饮服务业经营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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